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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IPO:营收增速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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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7 15:41:34

清研环境IPO:营收增速放缓


主营污水处理的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清研环境”)创业板IPO过会。本网记者注意到,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呈增长趋势,但与行业均值仍存较大差距。在此情况下,公司报告期内违规施建工程及存在行政处罚风险的问题值得关注。

营收增速放缓且低于同行可比均值

招股书显示,清研环境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专注于快速生化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清研环境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252万元、1.51亿元、1.82亿元、1.05亿元,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3036.74万元、5990.31万元、6559.36万元和3525.18万元。

可以看出,清研环境早期业务规模较小,公司2018年的营业收入仅有7252万元。2019年,清研环境收入增长迅速,实现1.5亿元营收。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当期108.19%的营收增长率,虽然暂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当期的平均水平,但主要是由于公司原收入基数小。从收入增长金额上看,清研环境约7845.84万元的营收增长额还是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当期9484.14万元的增长均值。

根据清研环境发布的与同行业企业的营收及增长数据显示,清研环境2020年实现营收1.82亿元,较2018年、2019年的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但与同行可比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公司当期3142.34万元的年营收增长额较同行可比公司同期1.48亿元增长均值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公司当期20.81%的营收增长率也低于同行可比企业27.60%的增长均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交易所“公司2020年收入增长放缓”问题的回复中,清研环境称原因主要为受区域开拓、下游投资放缓以及疫情等因素影响。

图片来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函

不过,下游投资放缓及疫情实际上是公司全行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且清研环境同行可比公司当期的营收金额及营收增长率较2019年均有较高幅度的增长。在此情况下,公司当期营收及增速均呈放缓趋势,且与同行拉大差距就需要考虑是否在市场开拓方面面临瓶颈。

报告期内存违规施建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清研环境水处理业务的工程承揽需要取得工程设计或相关的施工资质。而招股书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未取得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即承揽建筑工程、已取得的资质不能满足其以独立承包方式实施的水处理工程服务业务的情形,以及存在因项目报建手续滞后导致验收滞后、未签署工程合同即开始实际运营等情形。

据公司招股书,清研环境报告期内共存在三项未取得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即承揽建筑工程的水处理工程服务业务,分别为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项目、中滔绿由综合污水技改项目及虎门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增量污水处理项目

搬迁及相关工程项目(未签署合同)。其中,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项目和中滔绿由综合污水技改项目两个工程项目,确认的收入为2157万元,占2018年至2020年收入的比重为5.31%。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一条均对建筑工程承揽方、施工方、工程监理等单位承揽工程作出了严格的资质要求。一般而言,超资承揽需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面临被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资质证书。

公司审核问询回复函显示,根据上述规定,清研环境从事中滔绿由综合污水技改项目时未取得资质的情形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的风险,陆丰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项目及中滔绿由综合污水技改项目合同存在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

对于公司未签订合同即开始施工或运营项目的原因,清研环境称主要在由于业主要求、项目进度紧张等原因导致,并表示“公司同行业公司亦存在这种情况”。以及虽然公司存在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及合同无效的风险,但鉴于项目均为各方真实意愿且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以及已经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公司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亦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